网页是职业学院对校内外宣传、展示、交流的重要窗口,为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充分发挥学院网页的作用,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保证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内蒙古财经大学信息化管理等相关精神和文件要求,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 学院网站主要用于党建、教学、科研、学团,行政管理和学院宣传等工作的情况介绍与动态发布。
第二条 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学院网站建设,所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和正面宣传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成立网站管理小组,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行政工作副院长和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下设网站维护员和信息管理员,隶属于学院办公室统一管理。信息管理员为3人,分别负责党务和行政工作、教学工作、学团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传。
第四条 各系部设立信息员,负责信息收集、撰写与报送,系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具体审核相关信息。公开发布的信息,必须做到内容新颖、充实、客观,文字信息及时、规范、准确。经分管领导在《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表》签字后,信息管理员依据本办法对学院网站信息实施发布、维护、监测。需报送学校宣传部的信息,审核签字后由信息管理员报送。保证上传稿件有落款部门(职业学院党委、职业学院办公室、职业学院教务科、职业学院分团委、职业学院学工部、职业学院实训中心、职业学院***系)、落款时间、文/图编辑人、审核人等信息。
第五条 各部门每月至少报送两条信息,保证学院网站更新及时。
第六条 新闻类稿件一般次日前上传。稿件名称为活动时间(格式为20170815)+新闻标题,以word文件排版,标题黑体二号,正文宋体四号,行距固定值28磅,首行缩进两个字符。图片以附件形式发送,不得附于正文文档中;上传照片要处理成大小1024像素(宽度)、JPG格式。
第七条 学院网站密码应由信息管理员保管,不得外泄。任何人不得在学院网站上发布虚假信息和违法违纪的言论,一经发现,网络管理员必须立即删除,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八条 网站维护员负责网站的设计和完善,并定期对学院网站进行维护管理,防止病毒入侵和黑客袭击,保护学院网站安全。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22年5月16日施行。
职业学院
202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