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标准
1. 教学评价:
(1)课堂教学效果:教学内容科学合理,教学方法创新多样,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造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
(2)教学评价体系: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不断更新和完善教学内容和方式。
2. 科研成果:
(1) 发表论文:在国内外知名学术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高质量论文,内容应与学科研究方向紧密相关。
(2) 科研项目:作为主要参与人或负责人参与国家、省部级或校级科研项目,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3) 科研奖励:获得国家、省部级或校级科研奖励,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转化能力。
3. 教学质量:
(1) 授课效果:能够生动、形象地讲解课程知识,使学生易于理解和掌握,具有自己的教学风格和特点。
(2) 教学管理:认真履行教学职责,严谨治学,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严谨的学术态度。
4. 学生评价:
(1) 学生满意度: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育人等方面给予高度评价,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应处于学院前10%。
(2) 学生课程评价:学生能够对教师的教学进行客观评价,指出教师的优点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 社会服务:
(1) 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学生和社会提供服务,受到社会好评。
(2) 社会活动:在校内外各种学术、文化、体育等活动中表现出较高的组织、领导和沟通能力。
6. 团队建设:
(1) 教师合作:与其他教师合作完成一定的教学、科研任务,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和协作能力。
(2) 团队管理: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团队,为团队成员提供指导和帮助,促进团队成员的成长和发展。
7. 教学改革:
(1) 教学研究: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不断更新和完善教学内容和方式。
(2) 课程建设:积极参与课程建设,推动课程内容的更新和完善,提高课程质量和水平。
8. 职业素养:
(1) 职业操守:具有高度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 职业发展:注重自身职业发展和专业素养提升,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教学水平。
三、评选程序
1. 教师自荐:教师根据评选标准自行申报参加评选。
2. 学生推荐:学生可以根据评选标准推荐优秀的教师参加评选。
3. 系部推荐:系部可以根据评选标准推荐优秀的教师参加评选。
4. 学院评审: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教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5. 公示与表彰:经过评审的教师将在学院网站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教师节前后进行表彰。
四、评审机构
根据教师自荐、学生评选、系部推荐的“最美教师”候选人,由学院组织评审小组,按照评选指标进行评审,评审机构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评审小组成员构成如下:
组 长:王莉华 王 妍
副组长:吴 超 李晓冬
成 员:康 莉 王永成 顾艳林 张丽娟 冯 蕾
张文杰 李生华 刘 超 温建英 孙 宁
五、奖励措施
1. 颁发证书:评选出的“最美教师”将获得由学院颁发的证书。
2. 增加绩效工资:评选出的“最美教师”将获得一定的绩效工资增加,以表彰其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3. 享受晋升优先权:评选出的“最美教师”将在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方面享受优先权。
4. 提供培训和学习机会:评选出的“最美教师”将有机会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活动,以提高其综合素质和教学水平。
四、评选工作安排
1.2023.8.28—2023.9.3 完成教师自荐、学生评选、系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