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的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1届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请各单位对2021年拟毕业研究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一、审查对象:
1. 2018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2. 2018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 2019级二年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4. 延期至2021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二、审查内容
研究生毕业审查以本专业培养方案为依据,申请毕业的研究生应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内容,达到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1. 学分与课程成绩
各培养单位负责审查2021年拟毕业研究生是否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所修学分是否达到毕业要求。
2. 必修环节
培养单位负责审查2021年拟毕业研究生必修环节、开题报告、预答辩等是否符合毕业要求,并做好存档工作。请各培养单位将不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信息于5月6日前交学科建设处(研究生院)。见附件1
三、审查要求
1. 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成立由研究生教育中心主任负责、相关人员参加的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2. 在资格审查5月6日截止日期前仍未达到毕业要求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做延期毕业处理。
3. 请各位老师将严格把关毕业资格审查各个环节,留存过程材料,做好材料存档工作,保证毕业审查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