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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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1日

各任课教师:

请您认真填写自20079月至20101月(按学期填写)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请各位老师在研究生教育与学科规划建设处网站下载表格。

要求:1. 各任课教师依据培养方案将课程类别填好,其中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和任意选修课的教学工作量按实际工作量乘以2进行计算,学位专业课的教学工作量按实际工作量乘以3进行计算。开展导师论坛或进行学术讲座的,每次讲座需超过两个小时,其教学工作量可计八学时。

2. 各位导师指导研究生开题报告的工作量由研究生处统一填写。

3. 各任课教师将电子版(lwnmg@sina.com)及纸质一式两份经导师组组长签字后,于1217前集中交研究生教育与学科规划建设处。

 

 

研究生教育与学科规划建设处

 

 

    20091211

 

 

 

 

附件:内蒙古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任课教师工作量登记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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