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核工作的通知
【字体: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4日

为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方式:按照《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学位公共课和学位基础课的考核方式以笔试闭卷考试为主,学位专业课和任意选修课的考核方式包括: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口试、研究报告以及专题论文等。学位课课程考试由任课教师及其所在学院组织监考,研究生院负责巡考,每个考场至少要有两名监考人员,并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课程考试的相关规定。其他课程考试由任课老师自主决定考核方式,并自行组织安排考试,如采用闭卷考试,必须提前向研究生院提交考试时间及地点,研究生院安排巡考。

二、命题及成绩给定:研究生期末考核的命题要做到科学、严谨,格式规范,避免差错或疏漏。学位课任课教师负责试卷命题(含参考答案),试卷的印刷由任课单位(任课教师)交由教务处教材科印制,试卷印刷单需由任课单位负责人和研究生院培养科签字,任课教师提前领取试卷,并于考试前十五分钟将密封好的试卷带到考场。给定成绩要客观、公正,学生数量大的课程要尽量做到成绩的正态分布;成绩采用百分制,研究生院将组织人员对90分尤其是95分以上的成绩进行复查。

三、试卷及成绩单等材料报送:采用笔试闭卷方式考核(不限于学位公共课和学位基础课)的考试试卷装订要求与本科课程试卷管理相同(需包含记分册、成绩表、成绩分析表、考生签到表、空白试卷、标准答案、试题)。《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中培养栏目的教务管理中下载,用A4纸打印并由任课教师及开课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名)。以研究报告或专题论文考核的,要在《研究生作业封面》(见附件)上给定成绩并附研究报告或专题论文,任课教师应从选题、内容、观点、结构、语言表达等方面给予综合评价,给定成绩,并写出不少于30字的论文评语,上述材料统一装订(装订要求需包含封皮、记分册、成绩表、研究报告或专题论文查重报告(重复率不超过20%)研究报告或专题论文)。上述材料在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交研究生院培养科(电话:53007065300146),非闭卷考试课程成绩单等材料提交时间不得晚于下学期开学后一周。

     

研究生教育与学科规划建设处(研究生院)

                      20181213

 

 



【附件】

版权所有© 内蒙古财经大学学科建设处(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471)5300146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北二环路185号内蒙古财经大学(西区) 邮编:01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