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3月份在职人员工资、离休人员离休费以及退休人员社保统筹外待遇等主要变动,说明如下:
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党委组织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工会 妇女联合会关于调整女职工卫生费标准的通知》文件,为在职女职工发放2025年妇女卫生费,标准为600元/年,当年新进、退休人员按在职月数发放(标准为50元/月);
2.根据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意见,发放2024年9月至2025年1月班主任津贴;
3.根据《关于聘任兰中周等162人至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通知》,调整相关人员待遇并自2025年1月补发;
4.根据各学院核算2024年年终绩效,对部分人员进行扣款。
还有一些工资变动不一一列出,请自行登录学校财务系统查看。
对扣税项目、公积金、借款清欠调整有疑问的,请与财务处资金结算科核实,办公电话:5300335;对工资发放及扣款项目有疑问的,请与人事处劳资科核实,办公电话:5300175。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财 务 处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