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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批“英才兴蒙”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自治区《关于开展第一批“英才兴蒙”工程人才类别认定及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学校现在校内开展2024年“英才兴蒙”工程人才类别认定、团队项目申报、个人项目申报三项工作,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第一项工作 人才类别认定

一、人员范围

全职在我校工作的,且严格符合以下分类标准其中一类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一类: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3.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4.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第一完成人。5.国家实验室主任。6.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符合“两院”院士标准的发达国家或有影响力世界大国的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

第二类:1.进入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中国工程院院士遴选的有效候选人。2.国家人才计划相应层次人才。3.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第一完成人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主要完成人。4.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正式候选人。

第三类: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2.国家人才计划相应层次人才。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4.“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5.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主要完成人。6.“国家卓越工程师”获得者,“国家卓越工程师团队”带头人。7.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

第四类: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海外)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人才计划相应层次人才。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3.国家重点学科、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临床研究中心等国家重点科研平台学术(技术)带头人。4.国内一流学科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5.省级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获得者,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第一完成人。6.近五年内获得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和自治区外横向项目资金支持,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类累计达到2000万元以上、哲学社会科学类累计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人才;近五年内以许可、转让、作价入股等方式累计取得科技成果转化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人才。7.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大国工匠,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

第五类: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2.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主要完成人。3.省级选拔表彰的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4.国内一流学科所在高校、省部级直属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5.国内一流学科的正高级职称博士生导师。6.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发展所需,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获得2个以上本业务领域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业绩成果突出的复合型人才。7.取得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博士学位,并获得业内公认较高学术成就的人员。8.博士后在站期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人员。9.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银牌、铜牌获得者。

第六类:1.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主要完成人。2.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发展所需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取得博士学位人员(海外毕业按当年度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名执行)。4.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发展所需,年薪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研发人才;或上年度在自治区内纳税达到8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5.省级选拔表彰的最高层次技能人才,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二、认定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

2.身体健康,能坚持从事创新创业创造工作。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科研作风;有较强创新创业创造能力;个人(含曾创办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申报一、二类人才不受年龄限制,申报三、四类人才不超过60周岁(196411日以后出生),申报五、六类人才不超过50周岁(197411日以后出生),能力业绩特别突出或自治区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认定流程

1.个人注册。申请人才类别认定的个人依托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工作服务平台(http://rcnmg.nmgdj.gov.cn英才兴蒙”工程申报系统线上进行,如已有原草原英才工程申报系统账号,可直接使用原账号登入系统,如没有账号,按照网页提示进行注册。

2.填报信息。填报人根据人才分类标准及页面提示信息选择需要进行认定的类别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填完后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工作单位”统一填选“内蒙古财经大学”;“主管单位”统一填选“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自治区直属高校”;“所属领域”统一填选“高等教育”。

如对照人才分类标准难以明确界定、确有特殊才能的实用人才、专门人才、新兴业态人才等,达到相当层次人才水平并经2名以上行业知名专家(专家层次需高于推荐认定的人才类别)举荐的,可提出认定申请,相关材料在需认定人才类别认定标准达到相当层次人才水平并经2名以上行业知名专家举荐栏中进行填报。

3.材料审核及人才类别认定。所在单位对人才填报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人才类别评审认定。

四、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829

由于申报系统为自治区统一管理,学校仅有审核权限。请各位申报人严格按照本通知时间进行申报。

为保证填报质量,学校将组织人员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请已提交的申报人实时关注本人系统内审核结果,以防出现审核退回未按时修改并提交最终错过申报的情况。

五、人才分类定级实行任期制

管理期为5年。管理期间如有重大学术成果需重新认定人才类别的可登录系统提交补充申请。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各单位实际,指导相关单位开展考核工作;期满考核合格且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经用人单位申请报备可自动延期。对因工作调整、变动、超龄等原因,不再符合单位人才使用和人才认定相关条件的,调整出管理名单,转列入联系名单。

六、其他

有弄虚作假骗取高层次人才资格的,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恶劣影响的,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形之一者,自治区将撤销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取消或追回其所享受的物质待遇,不再受理其人才认定申请。

第二项工作 团队项目申报

一、评选数量

本年度,自治区共评选50个左右由一至六类人才领衔的团队项目。

其中,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一层次团队项目15个(每个每年支持科研经费80万元,连续支持3年)、二层次团队项目20个(每个每年支持科研经费50万元,连续支持3年);哲学和社会科学类一层次团队项目5个(每个每年支持科研经费15万元,连续支持3年)、二层次团队项目10个(每个每年支持科研经费10万元,连续支持3年)。

二、申报范围

团队带头人需全职在校工作且符合本通知第一项工作中的第一至六类人才范围,并已申报参加人才认定工作。

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入选原“草原英才”工程且在支持期内(支持期3年)的团队,不列入申报范围;近年来引进并给予科研经费支持且在支持期内的高层次人才,不列入申报范围。

三、申报条件

申报团队需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

1. 团队应围绕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或以自治区级以上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学科为依托,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且应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以及合理的专业、年龄结构和职责分工,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

2. 团队带头人应为自治区科研、教学、研发一线工作的全职人员,一般需具有正高级职称,有国家级科研项目主持经历,研发能力和工作成果被国内外同行所公认。

3. 团队应拥有符合自治区“五大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研究成果,一般应拥有知识产权并已落地转化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具备突破“卡脖子”技术、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技术水平在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竞争优势。

四、申报流程

1.团队网上申报。团队项目申报依托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工作服务平台(http://rcnmg.nmgdj.gov.cn英才兴蒙”工程申报系统线上进行。团队带头人在申报系统点击“申报人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完成后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依照自治区文件要求。带头人在系统内填选数据时, “主管部门”统一填选“教育厅”;所在单位字段须统一填选“内蒙古财经大学”;“所属领域”统一填选“高等教育”

3.单位审核。我校对申报信息和材料审核把关,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审核无误后提交至自治区教育厅审核。

4.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或相关人员对各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会议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后,报送至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由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领域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示。

五、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829

由于申报系统为自治区统一管理,学校仅有审核权限。请各位申报人严格按照本通知时间进行申报。

为保证填报质量,学校将组织人员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请已提交的申报人实时关注本人系统内审核结果,以防出现审核退回未按时修改并提交最终错过申报的情况。

六、其他事宜

1. 有弄虚作假骗取高层次人才资格的,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恶劣影响的,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形之一者,自治区将撤销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取消或追回其所享受的物质待遇,不再受理其人才认定申请。

2.“英才兴蒙”工程项目支持期3年,实行动态考核评估制度。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教育厅和学校,对入选的团队项目开展考核,重点考核推进完成情况与实际业绩效果。

第三项工作 个人项目申报

一、推荐及评选数量

本年度,“英才兴蒙”工程的“青年拔尖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在全区范围内共评选50名左右的个人项目。

我校最多可推荐不超过5人至自治区参加评选。

各教学单位最多推荐1人参加学校评选,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申报范围

申报人为全职在校的专业和技术人员。已入选原“草原英才”工程且在支持期内(支持期3年)的个人,不列入申报范围;已入选“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业人才且在支持期内(一层次3年,二层次1年)的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近年来引进并给予科研经费支持且在支持期内的高层次人才,不列入申报范围。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需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践行科学家精神,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

2. 我校全职在岗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11日以后出生),重点向35周岁(198911日以后出生)以下青年人才倾斜(比例不低于二分之一)。

3.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并获得以下专业技术成果之一:在本领域SCI二区以上期刊或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3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取得授权发明专利(前3位完成人)或参与制定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承担自治区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前3位完成人)或相当层次科研经历。

4. 在新能源、新材料、现代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现代农牧业、新型化工、现代服务业等自治区重点产业领域或哲学和社会科学等领域从事科学技术研究,获得国家、自治区有关专业奖项或荣誉称号,在本学科、本行业、本领域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

四、申报流程

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1. 个人项目申报依托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工作服务平台(http://rcnmg.nmgdj.gov.cn英才兴蒙”工程申报系统线上进行。选择“个人项目”后,系统会自动跳转至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中的“青年拔尖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入口进行申报。账号密码与申报人前期注册过的内蒙古人才信息库密码一致。

系统内填选数据时,“主管部门”统一填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自治区直属高校”;所在单位字段须统一填选“内蒙古财经大学”;“所属领域”统一填选“高等教育”

2.申报人线上申报后,线下提交材料至所在学院,双肩挑人员回所在学院申报(不占用学院名额),学校不接收个人直接向学校提交的材料。

3.学院初审并评选确定推荐人选。学院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负责,确保信息无误、业绩成果真实有效。

4.学校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开展评选,并最终推荐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829

六、纸质材料

(1)部门推荐报告1份(包括推荐人选工作情况、推荐程序、推荐意见等),仅需报送pdf扫描件,命名方式“**学院-推荐报告”;

(2)2024青年拔尖人才专项培养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同步报送excel电子版,命名方式“**学院-汇总表”;

(3)2024青年拔尖人才专项培养计划申报表》一式两份(需申报人员从系统中生成),同步报送导出电子版,命名方式“姓名-申报表”;

(4)相关佐证材料册1份,同步报送pdf扫描件,命名方式“姓名-支撑材料”。

七、其他事宜

1. 有弄虚作假骗取高层次人才资格的,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恶劣影响的,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形之一者,自治区将撤销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取消或追回其所享受的物质待遇,不再受理其人才认定申请。

2.“英才兴蒙”工程项目支持期3年,实行动态考核评估制度。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学校,对入选的个人项目开展考核,重点考核推进完成情况与实际业绩效果。


人才类别认定、团队项目申报:希吉日塔娜,5300332

个人项目申报:邢春艳,5300332

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的项目,提交至综合楼A0810

系统操作使用自治区技术支持电话:6928486 6923739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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