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1月份在职人员工资、离休人员离休费以及退休人员社保统筹外待遇等主要变动,说明如下:
1.根据《关于表彰 2024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内财大校发〔2024〕227号),发放2024年度就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励,发放金额列在“机动2”项目;
2.根据研究生院通知,按照校长办公会纪要〔2023〕29号,发放2024年研究生复试费用,发放金额列在“一次支付2”项目;
3.根据人员考勤和各单位工资变动通知,调整相关人员的工资待遇,扣款列在工资中“扣款二”项目。
还有一些工资变动不一一列出,请自行登录学校财务系统查看。
对扣税项目、公积金、借款清欠调整有疑问的,请与财务处资金结算科核实,办公电话:5300335;对工资发放及扣款项目有疑问的,请与人事处劳资科核实,办公电话:5300175。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财 务 处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