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在职证明(不可用于办理银行卡、报考博士)
1.由人事科(西区综合楼A0810)办理;
2.必须由本人持个人身份证到场办理,不能由他人代办(包括夫妻或其他亲属)。请需要开具证明的老师自行下载证明的电子模板并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后,将填写好的电子版携带至人事处人事科。由人事科负责人打印、签字并盖章。
为防止负责人因外出办事导致无法办理的情况发生,建议申请人提前打电话预约。
联系人:塔林 联系电话:0471-5300171
同意报考博士研究生证明(报考博士专用)
1.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西区综合楼A0810)办理;
2.申请人开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前必须先在“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方可前往人事处师资科办理后续流程工作。
3.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及个人申请(个人申请需要由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手写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到场办理,不能由他人代办(包括夫妻或其他亲属)。
请需要开具证明的老师自行下载证明的电子模板并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后,将填写好的电子版携带至人事处师资科。由师资科负责人打印、签字并盖章。
为防止负责人因外出办事导致无法办理的情况发生,建议申请人提前打电话预约。
联系人:冯超、邢春艳 联系电话:0471-5300622
工资证明(用于办理银行卡或其他与劳资相关的证明)
1.劳资科(西区综合楼A0808)办理;
2.必须由本人持个人身份证到场办理,不能由他人代办(包括夫妻或其他亲属);
3.工资必须如实填写,不能多开或少开。
请需要开具证明的老师自行下载证明的电子模板并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收入金额部分空白不填),将填写好的电子版携带至劳资科。由劳资科负责人打印、签字并盖章。
为防止负责人因外出办事导致无法办理的情况发生,建议申请人提前打电话预约。
联系人:云拴龙 联系电话:0471-5300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