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关于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工规函〔2026〕472号)要求及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面向社会招聘第一批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各类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学术助理、财务助理以及博士后研究等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2026届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 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
3.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在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科研助理岗位人员一经录用,其待遇按《内蒙古财经大学科研助理岗位管理办法(暂行)》执行。岗位性质为编外聘用、聘用期限为1年、薪酬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工作程序及联系方式
1. 报名时间:2026年6月18日起至招满为止(岗位需求表动态更新);
2. 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3. 报名者须提交的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
4. 聘用科研助理的科研平台、项目、团队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考察,确定拟聘人选后报送科研处;经学校研究同意,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由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科研处:道日娜、王娜 联系电话:5300706、5300151
人事处:孙昊(社保) 联系电话:5300175
附件1. 内蒙古财经大学2026年度科研助理岗位需求及联系方式一览表
附件2. 内蒙古财经大学2026年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
内蒙古财经大学科研处
内蒙古财经大学人事处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