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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财经大学关于2025年科研助理岗位(第二批)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有关任务部署,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规函[2025]124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关于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工规函〔2025]444号),结合我校科研助理岗位需求实际,现面向社会招聘第二批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各类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学术助理、财务助理以及博士后研究等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2025届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 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

3.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在读研究生及在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酬薪待遇

  科研助理岗位人员一经录用,其待遇按《内蒙古财经大学科研助理岗位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四、工作程序及联系方式

1. 报名时间:2025624起至招满为止(岗位需求表动态更新); 

2. 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有意应聘者,投送简历至对应邮箱,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3. 报名者须提交的应聘材料: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报名请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并在面试时提供原件核实;

4. 聘用科研助理的科研平台、项目、团队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面试,考察结果报科研处,经学校研究决定,人事处负责办理聘用入职手续。


附件1:内蒙古财经大学2025年科研助理报名联系人及邮箱详情

附件2:内蒙古财经大学2025年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



内蒙古财经大学科研处

2025624

附件1. 内蒙古财经大学2025年科研助理报名联系人及邮箱详情.doc
附件2:内蒙古财经大学2025年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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