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对财经类人才的需求,满足我校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的愿望,激励和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根据《内蒙古财经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内财大校发〔2025〕169号)和《内蒙古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内财大校发〔2025〕16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5级本科生中期专业分流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工作职责
中期专业分流工作涉及多个环节与部门协作,其顺利开展离不开各部门配合与有序推进。为进一步保障工作高效落实,请各部门相互协助做好本次中期专业分流工作。
教务处:统筹规划2025级本科生中期专业分流工作,制定各阶段工作任务与时间节点;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保障中期专业分流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落实。
各学院:通过多种渠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有序组织学生报名;严格依据既定标准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切实维护中期专业分流工作的公平公正。
学生处:全面梳理2025级学生处分情况,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制定中期专业分流后学生学习生活管理方案,合理安排住宿,做好管理衔接,保障学生生活秩序稳定。
财务处:依据专业收费标准,调整分流学生学费信息,完成学费核算,保障学费收缴工作顺利进行。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保障网络系统稳定运行,为中期专业分流工作提供安全、顺畅的网络环境。
二、中期专业分流申请资格
(一)申请中期专业分流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2.学生确有专长,专业分流更能发挥其潜能。
3.第一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不分专业方向)前50%的2025级在校本科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中期专业分流: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如定向生、委培生、校企合作培养生、国际合作培养生等),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在校外借读学生。
3.在校期间受到过处分,处分未予解除或因涉嫌触犯法律法规、违反校规校纪正处调查处理期间的学生。
4.通过“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学生。
5.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学生。
三、工作办法
(一)选拔方式:采取以学生第一学年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为依据进行中期专业分流。学生在大学入学至2026年8月25日期间有已发表论文、在各类学术、科技、技能竞赛获得奖项的可按规定进行加分,累计加分最多3分(1分折合0.04学分绩点),同一类别竞赛不累计加分,以最高级别奖为加分项,具体资格由学院参考以下标准负责审核。加分标准如下:
1.各类专业学术普通期刊发表论文者加1分。
学生在刊物上发表论文须以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论文期刊分类与期刊级别参照《内蒙古财经大学中文学术期刊分类管理办法(修订)》(内财大校发﹝2023﹞36号)认定。
2.参加各类学术、科技、技能竞赛,并获奖的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1)政府部门主办的国家级二等奖以上3分;
(2)政府部门主办的国家级三等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2分;
(3)政府部门主办的省部级三等奖1分;
(4)国家级学会举办的三等奖以上、省级二等奖以上1分。
(二)录取原则:学生需按照指定方式填报专业志愿,教务处根据平均学分绩点,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当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参考平均成绩;若平均学分绩点和平均成绩均相同则全部予以录取。
四、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
2026年8月22日15:00—2026年8月25日16:00学生报名,同时满足附加分标准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附加分申请。
学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教务系统(10.111.190.50/eams/localLogin.action)后进入“转专业申请”,学期切换至“2026-2027学年第1学期”,提交转专业申请,显示“提交成功”即报名成功,报名时无需选择填报专业。遇到问题请及时拨打电话0471-5300129(邮箱:cdxjk999@126.com)咨询反馈。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报到的学生可在服务大厅-服务查询-智慧校园-申请校外学生开通VPN权限后登录教务系统进行远程报名。
(二)资格审核及公示
2026年8月26日至27日各学院对报名学生的政治表现、报名资格、附加分等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并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2026年8月28日公示参加本次中期专业分流学生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及成绩。
(三)志愿填报及录取
2026年8月31日开始填报志愿、录取、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公示录取结果。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 内蒙古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5〕166号)》的有关要求。
2.请各学院做好招生专业宣传及学生咨询解答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各环节工作。
附件:2025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期专业分流招生计划
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务处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