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障我校2026届本专科毕业生相关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完成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和电子学历注册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核对培养方案:4月1日前,各学院对2026届毕业生的主修学位专业及辅修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核对。有变动的学院将相关情况报送教务处学籍科,同时确认教务系统内人才培养方案,以免影响下一步毕业审核工作。
2.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请各学院在5月30日前在教务系统里录入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包括辅修学位论文)成绩。
3.审核结果提交:各学院在6月6日前,将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辅修学位授予资格结果经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审核后签字报教务处。教务处将以各学院上报的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结果为依据,进行证书印制、盖章、发放、学历数据上报等工作。
4.毕业资格公示:请各学院于6月13日前,在本院网站对毕业资格审核结果、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结果,以及因处分未获得学位资格学生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二、申请破格授予学位和放弃学位
1.破格授予学位:请各学院根据《内蒙古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通知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毕业生。对其中符合破格授予学位条件的学生,告知其填写《内蒙古财经大学破格授予学位申请表》(可在教务处官网—下载专区下载),于6月6日前分别报送至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及教务处学籍科各一份。
2.放弃学位申请毕业:达到毕业资格要求,但因受处分或学分绩点原因未达到学位授予资格要求的学生,若其修读时间在弹性学制年限内,将默认按延期毕业处理。如有学生自愿放弃学位,申请本年度毕业,可填写《内蒙古财经大学放弃学位毕业申请表》(教务处官网—下载专区),于6月6日前交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和教务处学籍科各一份。
三、其他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学院根据学生人数、审核进度等情况,提前做好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
2.2026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在网上进行,学院负责上传毕业资格审核结果。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可在线办理离校手续。
3.学院做好涉及延期学习、提前毕业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相关工作,做到及时通知、妥善安排,保证其毕业审核工作按时进行。
教务处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