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教务处 >>学籍管理
关于内蒙古财经大学2024年职业本科合作院校学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1

各职业本科合作院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继续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与本科院校合作试办本科职业教育的通知》(内教高函[2015]7号)文件及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本科工作要求,针对职业本科类型录取后因入伍、休学等原因未能当年专科毕业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升本相关工作对接事项通知如下:

1.资格审核。根据双方签订的职业本科合作协议内容,合作院校负责学生高职(专科)阶段的学习、毕业资格审核、颁发专科毕业证书等相关工作。本学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完成后,合作院校按照双方签订协议要求,职业本科毕业生推荐至我校,升入本科阶段学习。合作院校严格按照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和协议约定要求,做好专科阶段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将确定已获得毕业资格的相关毕业生推荐至我校。职业本科学生升入本科阶段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职业本科合作协议中约定专业的当年职业本科单列计划录取的学生;

(2)在专科阶段已获得毕业资格;

(3)在校期间无转学或转专业记录。

2.公示。资格审核结束后,合作院校将有资格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职业本科学生名单公示至学校公开网站。

3.学生工作对接。职业本科学生本科阶段培养工作由我校职业学院负责。档案交接工作由合作院校负责联系,确保交接工作顺利完成。关于学生工作对接、学生档案交接等问题与我校职业学院相关负责人或专业所属系负责人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二。

4.提交材料。合作院校将已获得毕业资格的职业本科学生推荐名单以正式公函文件形式报至我校教务处,并提供相关学生以下材料:

(1)职业本科学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名单(见附件一),由院(校)领导签字、盖学校公章后报我校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3991582@qq.com。

(2)提供相关学生普通高等教育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入伍通知书、退伍证书、保留学籍手续、休学手续、复学手续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盖学校公章)。

(3)以上材料6月20日之前送至我校教务处。

5.录取通知书。我校将根据合作院校提供的职业本科学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名单,印制录取通知书,并邮寄给合作院校,由合作院校负责发放给相关学生。

附件一:职业本科学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名单

附件二:内蒙古财经大学外校专升本对接联系人

教务处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