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财经大学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要求,2023级学生专业分流第二批填报志愿拟录取工作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结束。现对拟录取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3日)。
二、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内可以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
咨询电话:0471—5300129(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务处学籍科)
举报电话:0471—5300192(内蒙古财经大学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特此公示
点击附件下载:2023级学生专业分流第二批拟录取名单
教务处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