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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级学生专业分流填报志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7

各学院:

按照《内蒙古财经大学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我校2023级学生专业分流填报志愿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本次专业分流工作,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按总评成绩由高到低填报志愿进行;

2.本次分流工作报名依据:2024年4月21日公布的《关于对内蒙古财经大学2023级学生专业分流总评成绩的公示》中的总评成绩;

3.录取原则:按专业清的原则安排专业,总评成绩(小数点后四位)相同者,依次按照分流考试成绩、平时成绩、高考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4.采取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后学期切换至“2023-2024学年第2学期”,进入“转专业申请”-“我的申请记录”,进行填报志愿。学生刷新页面可查看实时排名。

5.填报志愿时间:本次网上填报志愿分2批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为熟悉填报志愿系统和核对系统中的成绩排名,2024年5月8日(周三)9:00—11:30期间进行预报名。请所有相关学生此时间段登录教务系统完成预填报志愿,如有操作和成绩排名等问题,请及时反馈至学院或教务处学籍科。预填报志愿期间的数据不会被删除,正式报名期间可继续更换志愿或取消志愿。

第1批正式填报志愿时间:2024年5月9日(周四)10:00—5月9日13:30;

第2批正式填报志愿时间:2024年5月10日(周五)10:00—5月10日13:30,该批次针对有剩余名额的专业进行开网填报志愿。

6.公布结果:请学生在下一个填报志愿批次开网之前,从教务处网站或登录教务系统查询拟录取结果;

7.部分专业特殊要求:学生填报志愿时候注意部分招生专业的特殊要求,如不符合招生专业要求,则取消录取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只招理科生的专业有工程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8.注意事项:

(1)报名时若出现系统问题,请及时与学籍科联系,电话:5300129;

(2)前一批次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允许参加下一批次志愿填报;

(3)前一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可以参加下一批次志愿填报;

(4)填报志愿须慎重,一经录取,原则上须到新转入专业学习;

(5)根据《内蒙古财经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专业分流学生需要对转入专业第一学年未修的课程进行补修。

点击附件下载:内蒙古财经大学2023级学生专业分流招生计划

教务处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