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财经大学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共有341名学生报名参加专业分流考试。现对专业分流总评成绩进行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1日--2024年4月24日。
二、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反映问题要求真实有据,同时附书面材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开展核实和调查工作。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时间: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4日
咨询电话:0471—5300129(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务处学籍科)
举报电话:0471—5300192(内蒙古财经大学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特此公示。
附件:2023级学生专业分流总评成绩
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务处
202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