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精神,提升新入职教师职业技能及综合素养,特组织2023年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2023年5月28日—6月1日,具体日程见附件1。
二、培训对象
2022年1月以来入职的全体教师及2021年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未完成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2。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深刻理解培训重要意义。要将培训学习作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断优化教师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全面提升职业素养。
(二)严守纪律,展现青年教师优良风貌。要严格遵守培训管理规定,确保培训学习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请假,应提交书面申请,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师发展中心。
(三)及时总结,积极推进学习成果内化。要勤于思考,系统梳理学习内容,充分开拓思路、创新方法,努力将学习成果内化于日常工作。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应形成10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提交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备案。
(四)2021年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未完成人员只需完成在线培训相关课程,并取得相应证书即可,无需参加开班式及线下课程。
四、报名方式
请参训教师通过企业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培训班微信群,后续通知将在微信群中发布。

联系人:曹晔
联系电话:5300266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