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内容及方式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 结合我校情况,现开展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调整
自2023年开始,上级单位不再组织高校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统一考试。教师资格认定所需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也同步调整为“教师资格认定考核”成绩。
教师认定考核包含:教学基本素质培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两个环节,两环节同步完成的人员视作考核合格。考核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
二、认定对象范围
我校承担教学工作的在职人员,范围如下:
(一)参评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教师
受聘在我校各学院(教学部)教学岗,专职从事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在编或已与我校签订同岗同酬劳动合同并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职在岗的教师。
(二)可参评高校实验系列职称的教师
包括:我校专职从事实验与实训教学、实验室(泛指教学实验室、实验实训中心等)运行管理工作、实验设备操作与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等相关工作在编或已与我校签订同岗同酬劳动合同并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职在岗的教师。
(三)可参评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系列职称的教师
包括: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学校党委委员,学院分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就业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学生工作办公室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人员和专职辅导员,学校纪委书记、副书记及纪委从事学生廉政思想教育工作的专职纪检监察人员,在编或已与我校签订同岗同酬劳动合同并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职在岗的教师。
三、认定条件
申请人须严格符合以下全部认定条件方可参加认定。学校不接受条件缺项人员的认定申请。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详见附件1)体检合格。
(三)符合认定对象范围要求。
(四)在编在岗或已与学校签订两年以上同岗同酬聘用合同。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普通话水平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2021新修订版):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国际中文教育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七)近2年完成两学期与申请认定学科相同或相近的课程教学任务(含近1年完成两学期与申请认定学科相关的课程教学任务),且授课对象为专科以上学生。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完成不少于一学期与申请认定学科相关课程的助教工作,视为完成相应时长的教学任务。
(八)具有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但无法保证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师范类专业、校内授课专业“三一致”的,须完成学校同期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考核的“教学基本素质培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全部环节内容。
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博士学历(学位),且申请教师资格的专业与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在参加完成学校同期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考核中“教学基本素质培训”环节前提下,可以免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环节。
注意:虽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但无法保证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校内授课专业“三一致”的,须完成学校同期的组织教师资格认定考核的“教学基本素质培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全部环节内容。
四、申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申报人需在不同阶段提交相应的材料作为佐证支撑。网上报名需上传的材料,依照系统内具体要求提供。申报人在网上报名前,须仔细阅读系统内各项要求和说明。
此外,申报人在线下审核时需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的PDF电子版(1寸照片为纸质版,《教师资格认定信息表》为excel版):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正反双面扫描在同一页,整合为PDF文档,文件名“姓名-身份证”。
(二)编制证明材料或同岗同酬劳动合同
1.在编在岗教师:由学校统一提供编制材料,申报人无需个人准备。
2.同岗同酬教师:提供同岗同酬劳动合同扫描件,合同全页扫描件整合成整体且唯一的PDF文档,文件名“姓名-劳动合同”。
(三)学历证明材料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内报名时,完成学历信息自动核验并通过的教师,无需提供学历学位证材料。未能通过自动核验的,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3页材料扫描件整合成整体且唯一的PDF文档,文件名“姓名-学历证明”。
(四)普通话材料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内报名时,完成普通话等级信息自动核验并通过的教师,无需提供普通话材料。未能通过自动核验的,须提交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PDF扫描件,文件名“姓名-普通话证书”。
(五)体检报告
经前期与相关医院沟通,建议我校申请人前往: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之中任意一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详见附件1)开展体检。体检报告必须包含既往病史一栏(无“传染病”、“精神病史”等),可参照新入职教师体检项目,体检时可明确告知院方使用途径为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使用。体检报告全页扫描件整合成整体且唯一的PDF文档,文件名“姓名-体检报告”。
因各医院可领取体检结果需等待的时间并不相同,所以请申请人务必尽早开展体检事宜,以免影响认定。
(六)考核相关材料
本年度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考核,考核要求参照本文件中第三条第八款相关规定。其中“教学基本素质培训”证明材料需提供在教师发展中心取得的新入职教师培训结业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PDF扫描件,文件名“姓名-培训合格证”,同时还需参加学校同期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
(七)教学业务材料
所有申报人均须完成规定范围内的教学任务并提交《教学情况审核表》(附件2)。表内填写的课程范围为近2年(或近1年)内的,课程内容须与认定学科相同或相近,由学院和教务处审核签字并盖章,扫描为PDF文档,文件名“姓名-教学审核表”。
(八)教师资格认定信息表
申报人需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教师资格认定信息表》(详见附件3)内的相关信息,务必确保表内信息与系统内数据完全一致,保存为excel文档,文件名“姓名-认定信息表”,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信息表”须填写电子版,审核意见签字和公章需同时完备,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定。
(九)近期免冠证件照
需提交1张与报名系统同底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背面备注报名号和姓名(不要连笔,不要草体!)。
五、认定进度安排
(一)网上报名
符合申报范围及条件的申报人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4月29日9:00-5月13日12:00。
特别注意:系统显示时间可能与本通知规定时间不同,以本通知规定时间为准,超期报名的人员不予审核或现场验证(因系统显示为全区整体工作的截止时间,其中含校验退回修改,各级机构审批及会议研究等各环节时间)。
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详见附件4),系统内填写具体规范如下:
1.“完善个人信息”中如遇填写“其他证书信息”,申报人不可以填写“教师系列、思政系列、实验系列”的职称证;
2.“专业技术职务”统一选择“高校教师未聘”;
3.“考试形式”统一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4.“是否在校生”统一选择“否”;
5.“认定所在地类型”统一选择“任教高等学校所在地”;
6.“资格种类”统一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7.“任教学科”统一通过逐层级点选最前方下拉箭头的形式选择至最低一级的三级学科,禁止选择最高一级学科门类或次一级的一级及二级学科内的学科专业。申请认定学科必须选择三级目录(学科代码为6位数),不能选择大类,系统内有对应三级学科而不选择的,不予通过;
8.“确认点”统一选择“内蒙古财经大学”;
9.照片要求上传白底证件照(小于 190k,jpg 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 290-300 像素之间,高度408-418像素之间,且须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纸质照片一致);
10.“证书领取方式”统一选择“自取”;
11.“个人简历”填写自本科及以后的学习及工作经历至今,经历需连续且不得少于2条。
(二)教师资格认定考核
教师资格认定考核以 “教学基本素质培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的形式开展。申请人需同时完成两项内容且合格,方可视为考核合格。
1.教学基本素质培训
按照《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内容及方式的实施方案》要求,申请人需完成不少于32学时的培训,申请教师出示新入职教师培训结业证书(证明)或其他包含以下内容的其他培训证明。
培训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有关法律法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内容。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
预计开展时间在完成“网上申报”“线下提交确认材料”“线下审核”等环节工作完成之后。
届时学校将另行发布通知,请申请人随时关注企业微信交流群或学校信息门户内有关通知。
(三)线下审核提交材料
线下材料截止时间:5月14日下午17:00前
提交地点:
综合楼A0611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
政策咨询及提交材料联系方式:
5300266 18804892710(王老师)
5300188(李老师)
六、其他
(一)已具有中专、中小学等其他教师资格证书
新进教师与合并院校教师中具有中专、中小学等其他教师资格的人员,其高校教师资格需要重新认定,认定相关要求及所需申报材料与普通申报人员完全一致。
(二)高等教师资格证书丢失补证
因证书丢失需补证的教师,在现场确认的当日在线下提交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详见附件5)。申请表内信息均必须准确完整填写。填写信息遗漏或错误的无法补证,当年申请作废;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人事档案内教师资格认定表复印件(首次认定日期在2009年及以后的人员无需提供)。
(三)企业微信群
学校针对教师资格认定建立企业微信交流群(二维码见下方),申报人可在企业微信群内有关问题进行咨询或沟通。受软件限制,二维码有效期7天,请申报人尽早扫码,以免失效。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2.教学情况审核表
3.教师资格认定信息表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5.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6.内蒙古财经大学职称评审办法(内财大校发[2026]4号)
教师发展中心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