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内蒙古财经大学《个人申请学术著作出版审批流程》要求,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学院提出学术著作出版申请,并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出具是否同意出版的意见,现法学院明确流程如下:
1.法学院于每年6月、12月分两批次审核当年已成稿拟出版的学术著作,申请人于每年6月4日、12月4日前向学院提交申请。
2.申请人提交申请时需填写《个人申请学术著作出版审批表》,并提交完稿电子版及查重报告,由学院委托三位同行专家出具《内蒙古财经大学学术成果鉴定专家意见表》。
3.学术委员会依据三位同行专家的鉴定意见出具是否同意出版的意见。
4.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学院内的著作署名人意识形态进行审查,并出具是否同意出版的意见。
5.学院将申请人的《个人申请学术著作出版审批表》返回申请人,由申请人自行提交学校其他相关管理部门。
法学院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