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郝海燕个人简介
郝海燕,女,1986年11月出生,汉族,内蒙古巴彦淖尔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法学副教授(2022年),现任法学院副院长。
教育背景
2008年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11年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专业方向为民事诉讼法;2021年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专业方向为民事诉讼法。
研究方向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
关注领域
民法与民事诉讼、劳动法、公益诉讼
承担课程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
科研成果(可列举代表性成果,也可具体写明)
№学术论文(截至2022年)
2021年5月,独立发表论文《异化与归正:消费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适用研究》,载《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3期。
2.2019年9月,独立发表论文《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辩论权之反思与保障》,载《海峡法学》,2019年第3期。
3.2019年12月,独立发表论文《劳动报酬争议之证明问题研究》,载《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9年第4期。
4.2019年10月,独立发表论文《中蒙两国知识产权民事司法协助之考量与推进》,载《内蒙古财经大学学报》,2019年第5期。
5.2019年8月,发表论文《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法治实践——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载《黑龙江民族论丛》,2019年第4期,第二作者。
6. 2015年11月,发表论文《检察机关参公益诉讼的方式选择和程序保障探析》,载《前沿》,2015年第11期,第二作者。
7.2015年12月,独立发表文章《论我国超龄劳动关系的法律保护》,载《赤峰学院学报》,2015年第12期。
8.2014年8月,独立发表文章《论我国证据收集程序的完善》,载《内蒙古财经大学学报》,2014年第4期。
№课题项目(截至2022年)
1.2022年12月,主持内蒙古高校科研项目《环境公益诉讼调解制度研究》。
2.2022年7月,主持内蒙古财经大学课程思政项目《“德法兼修”——<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一体化课程思政建设》。
3.2022年5月,主持内蒙古研究生案例库项目《李某滨诉杨某敏、李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支持起诉案》。
4.2020年3月,主持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内蒙古地区环境公益诉讼的适用与完善对策研究》。
5.2019年6月,主持中蒙俄经济走廊协同创新中心重点项目《中蒙俄经贸合作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6.2018年11月,主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精品在线课程项目《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7.2016年5月,主持内蒙古财经大学教育教学项目《以培养创业型人才为目标的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新模式探究》。
8.2016年11月,主持内蒙古财经大学课堂教学手段与方式改革项目《依托在线教学技术推进〈劳动法学〉进混合式教学改革》。
社会兼职: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
联系方式 邮箱:haohaiyan.11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