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教学改革,鼓励教师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形成高层次、高质量、高水平的教学成果,进一步提升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申报范围
成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夯实专业、课程、教材和信息技术等新时代高校教育教学“新基建”;构建跨学科、跨专业多元融合的人才培养机制;应用型复合型数智化财经人才培养行动方案;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学科交叉融合、专业升级改造规划;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推进“五育并举”、“三全育人”;其他反映党的二十大以来紧扣时代脉搏和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充分彰显办学特色,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突出优势,代表当前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成果、新成效。
(二)申报要求
1.具有一定的前期教学改革或研究基础,有国家级、省级或校级项目立项和支撑,并依托该项目已开展相关教改研究与实践;或者契合学校近年一直推进的重点工作,经建设和培育可产生较高水平教学成果的项目。
2.理念先进,建设思路清晰,实施路径可行,创新性强,特色明显,预期效果好,可推广性强,有扎实的前期实践基础,能够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特色,能起到示范辐射作用。
3.申报的成果应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教学和学生培养规律,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须提供佐证材料),取得明显实效的成果,能够体现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全区乃至全国产生积极影响。
4.项目所有成员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组建和带领团队协作攻关。
5.教学成果奖申报实行限额推荐,各单位推荐限额5项。申报者作为成果主要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作为主要完成人或参与人不能超过2项。项目组核心成员或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分工明确,在项目中承担实质性工作,直接参与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成果推广等过程。
6.成果材料包括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学成果申报书、成果研究报告、成果应用和效果说明及成果其它支撑材料等。
7.所申报的成果为教材者,教材须正式出版的国家或省级规划教材且申报者为第一主编,体现我校办学特色的教材,并且经过2年以上教学实践的检验。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
(1)纯理论性、探讨性的论文;
(2)只有论文或总结报告的;
(3)已获得过校级或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流程
1.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线上申报网址http://imufe.kypt.chaoxing.com),线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1月27日,11月27日23:00前成果负责人在线完成《内蒙古财经大学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的上传工作,11月28日下午17:00前,所在单位审核结束。
同时,线下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①《内蒙古财经大学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②教学成果的总结报告(5000字);③申报成果若是国家、自治区、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须提交相关立项文件(证书)或结项文件(证书);④申报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如为软件,须提交软件及其使用说明;⑤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⑥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其它支撑材料。
2.各单位对申报成果认真组织评选与审核,同时将推荐汇总表(附件1)和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于11月29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电子版由申报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19847348845@163.com。
3.教务处对申报成果进行参评资格初审,并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
4.网上公示,自公示之日7天内,如有异议,由申报成果所在单位进行复审,提出处理意见,报教学指导委员会裁决。
5.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发文公布获奖项目名单。
三、其他
1.学校将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通知(待定),组织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工作。如自治区教育厅工作部署的时间节点等相关要求有变化,学校将及时调整校级教学成果申报截止时间并予以通知。
2.推荐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将从此次评审的校级一等奖成果中遴选。
联系人:柳岩 联系电话:5300107
教务处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