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教务处 >>教改动态
内蒙古财经大学关于组织开展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6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一流课程建设工作,打造具有高阶性、创新性、挑战性的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和社会实践等各类型课程,推动优质课程资源广泛共享,学校决定在国家开展第三批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前,先行开展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评选工作,从校级一流本科课程中,遴选并推荐自治区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具体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类型

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实验等六类校级一流本科课程。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课程须为学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申报课程须于2022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2.本通知附件1中学校资助录制的尚未被认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和校级一流课程的各门课程,原则上必须申报。

3.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良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院党委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4.第三批国家级、自治区级申报推荐名额依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第三批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文件执行,推荐课程从校级一流本科课程中遴选、推荐。

具体申报要求可参见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模板)和“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见附件)。

三、申报原则

1.质量为本。进一步优化一流课程结构,鼓励围绕重点领域申报满足人才培养迫切需求的课程,注重健全和完善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一流本科课程体系。本次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着重以支撑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的相关课程为主,进一步优化课程结构,鼓励围绕重点领域申报满足人才培养迫切需求的课程,确保申报课程获批后可将相关资源链接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实现资源共建共享。严格遴选标准,重点考查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认定课程经得住检验。

2.分类推荐。线上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突出优质、开放、共享等特征,并配套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课制宜,强调课程内容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并具有一定的示范辐射作用。

3.注重实效。注重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关注创新教育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情况,以及使用新型教学方式方法取得的学习成效。

4.广泛参与。鼓励一线教师积极参与一流课程建设,主动对接国家、区域、行业人才培养需求,积极将先进的教育理念、优质的教学资源以及创新性教学方式方法应用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1.“学院推荐申报汇总表”报送时间:4月5日,纸质版一份需要加盖学院公章报教务处,电子版企业微信发给联系人。

2.申报课程材料准备时间:4月1日--4月20日。

3.申报课程上报材料形式:将“申报书”、附件材料、支撑材料等上传到指定网络评审平台,网络评审平台地址于4月20日左右公布,4月30日前上传完毕。

4.10分钟说课视频、40分钟课堂实录视频(自行录制)。

5.评审结束后,被认定为2023年校级一流课程的,需要报送纸质材料一份存档(申报书与附件材料一并装订成册)。

联系人:柳岩联系电话:5300107

 

附件:1.学校资助建设的在线课程名单

          2.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3.五类课程申报书(模板)

          4.线上课程申报书附件:课程数据信息表

          5.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重点浏览“申报条件”条款内容作为参考)

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务处

2023年3月31日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