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24级中期专业分流报名结果审核及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共有414名学生通过中期专业分流资格审核。现对中期专业分流总评成绩进行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7日--2025年8月29日。
二、相关说明
根据《内蒙古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第十二条第七款之规定,凡一学年及以上所获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7 及以上者,符合我校自主转专业申请条件。据此,在参与本次专业分流的学生中,平均学分绩点达到 3.7 及以上者,将直接按第一志愿予以录取,且不参与排名不占用招生计划。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反映问题要求真实有据,同时附书面材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开展核实和调查工作。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时间:2025年8月27日--2025年8月29日。
咨询电话:0471—5300129(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务处学籍科)
举报电话:0471—5300210
特此公示。
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务处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