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工作职责
发展规划处是围绕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目标,负责学校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规划的研究与制定、组织实施与评估,协调推动学校发展重大改革,开拓、规划与管理学校发展与改革建设项目,统筹管理国内对外合作共建的综合性职能部门,是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顶层设计和决策参考的重要智库、参谋与助手。
部门工作职责:
1.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发展目标、发展战略,跟踪国内外高等学校教育发展趋势,对学校的重大改革、决策进行研究和论证,为学校科学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
2.负责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规划等综合性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组织协调各学院和职能部门编制实施专项发展规划;
3.负责对学校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评估总结,并根据学校发展建设需要对发展规划进行修改和调整;
4.负责校内资源优化调整,研究论证学校事业发展、综合改革、拓展办学空间等重大事项的思路和方案;
5.负责中央、地方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和学校重点建设发展项目的统筹规划与协调管理工作,建设与管理专项建设项目储备库,牵头组织专项资金项目的论证、评审与管理;
6.负责学校层面的国内校地、校际、校企合作共建的调研、论证、评估与实施,牵头组织相关合作协议的签订工作,协调推进学校层面合作协议的落实;
7.负责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推进学科与专业调整优化、机构设置优化,组织推动学校各学院校内协同共建项目;
8.负责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及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组织申报与管理服务,组织开展高等教育理论研究相关活动,研究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形势,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9.牵头开展学校教育基础数据统计工作;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展规划处科室设置
发展规划处下设:发展规划科、项目管理科、合作发展科、高教研究科
(一)发展规划科工作职责:
1.开展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提出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建议及年度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
2.组织编制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并对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估总结;
3.组织协调各学院、各职能部门的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工作;
4.协同有关单位进行学科专业设置与调整、机构设置、院系调整方案的规划论证工作;
5.对学校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等方面进行研究和调研,为学校事业发展与改革提供信息咨询和政策建议;
6.负责党建工作、承办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统筹管理中央、地方、校内重点项目的申报、论证与立项实施,会同学校相关部门进行项目实施效果检查;
2.负责建设与统筹管理中央、地方、校内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牵头组织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评审、管理与实施;
3.负责组织协调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建设项目的论证与申报;
4.协同学校财务处做好专项资金项目经费匹配工作;
5.负责拟订部门内部规章制度,承担计划总结、新闻通稿等各类公文起草、登记、报批、存档工作;
6.负责部门的工会、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安全管理、设备管理、保密管理、人事管理、印章管理等行政事务;
7.承办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合作发展科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研究、论证学校层面的国内校地、校际、校企合作共建,起草合作项目协议,协调学校相关部门推动合作发展项目的落实;
2.负责学校层面的国内合作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拟订规范开展国内办学合作的规章制度;
3.负责学校层面的国内合作项目的跟踪落实与协调监督;
4.负责协调学校法律顾问对校内各单位的国内合作办学项目进行审核把关与备案;
5.负责部门外事活动的联络与推进,通过校友会加强与校友、地方政府、兄弟院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联络、合作和交流,落实学校国内合作计划;
6.收集与整理各类合作办学需求信息,推动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各类合作;
7.组织协调各学院校内办学协作项目的建设与推进;
8.承办学校安排部署的其他国内合作事务;
9.承办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高教研究科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高等教育研究相关活动,做好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及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立项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
2.收集、分析和研究国家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政策,对国内外一流大学发展动向以及高教理论与实践进行研究调研,开展高等教育发展政策研究,及时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动态,定期发布《高教资讯》,为领导决策和教师开展教育研究提供服务;
3.开展高等教育和学校改革发展的专项调研和理论研究工作;
4.负责组织学校教育基础数据统计、学情调研及其他数据信息统计工作;
5.负责学校办学基础信息分析,统筹协调学校发展资源配置调查研究,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6.承办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